全国服务热线 18005608331

“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为何会引起民愤

发布:2021-12-01 14:16,更新:2021-12-01 14:16

11月18日,河南“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十家胡辣汤店侵权,

同月21日,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卖肉夹馍商户侵权“潼关”二字,并要求他们赔偿3万至5万元不等,若商户要卖肉夹馍或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商标需要交99800元。

结果没过几天,“库尔勒香梨协会” 也起诉上百家水果商侵权。

近期,这种“地名”+“产品”模式的起诉频繁,

我们不得不发问:“地名”+“产品”是否能注册商标?若合法,协会起诉商户是否合理呢?

要弄明白上述几个问题,首先,我们就要了解“地理标志”为何物,“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为何物。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换句话说,“地理标志”就是当地特色。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就是为了保护当地特色而存在的。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一般由各种协会申请,再经商标局核准注册。

所以,“地名”+“产品”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但商标合法不代表其协会无辜起诉商户合法合理?

就拿“潼关肉夹馍”事件来说,该协会维权就有不合理处。

首先,无差别起诉。

在被起诉的对象中,有一位使用“潼关肉夹馍”店名长达三十年的店主称其“吃相很难看”。

其实依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其次,高额索要侵权费。

“潼关肉夹馍协会”拥有“潼关肉夹馍”的集体商标,依据我国《商标法》,他们起诉维权具有合理性。但维权不等于可以漫天要价,

“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赔偿就有3万至5万,更别说入会费将近10万。这笔钱对于薄利的小商户来说相当于巨款。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潼关肉夹馍”借着维权的名义,实则“割韭菜”。

“潼关肉夹馍”集体商标于2014年4月14日申请,因此,该协会无权起诉2014年4月14日以前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店主。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

法律层面,“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其后,该协会也发布道歉声明,“潼关肉夹馍”事件也就告一段落,但以后还会出现协会打着维权的幌子企图牟取利益的事件吗?

我想,通过“潼关肉夹馍”事件,不久,国家将会出台相对的方针政策,一起期待吧!

商标知识补充:

法律依据


 语音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容: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内容:涉及地理标志产品(PGI)的保护。


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内容: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GI)的使用进行了规定,涉及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和在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4.《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发布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容:地理标志注册可注册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

5.《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19修正)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内容:涉及农产品地理标志(AGI)的保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发布部门:国务院,内容:第四条,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商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是指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中的地名。

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前述“地区”无需与该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完全一致。

        其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事宜,可咨询安徽飞镖网。安徽飞镖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知识产权服务于社会”,是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旗下有飞镖网、合肥知信知识产权、中博知信三大服务机构,是国家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机构。公司拥有多位商标代理人和专利代理人,多年工作在知识产权一线,并与许多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成立至今,公司多次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市区各级知识产权局的表彰、调研、考察。公司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常年位居安徽前五乃至前三,与多个国外知识产权机构都有合作。目前已在北京、怀远、界首、砀山、郎溪、池州等成立了办事处公司现配备齐全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采用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客户端,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飞镖网,能长期的做好每一位客户专利、商标、版权等案件的维护和档案管理。

786914599.jpg


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9号中瑞大厦A座12楼
  • 邮编:230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知识产权顾问:许经理
  • 手机:18005608331
  • 传真:0551-61522639
  • 微信:iprfuwu
  • QQ:861894958
  • Email:861894958@qq.com
产品分类